# 虛擬貨幣司法處置引發最高檢關注涉案虛擬貨幣的司法處置正日益受到重視。司法機構和地方財政部門希望將扣押的虛擬貨幣變現,以結案並增加財政收入;處置公司則尋求從中獲取利潤。近期,中國人民大學還針對這一主題舉辦了專門的高級研修班。2024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將"涉案虛擬貨幣處置問題研究"列爲重點資助課題。時隔近一年,最高人民檢察院(簡稱"最高檢")在其官方渠道發布了2025年度檢察應用理論研究課題立項公告,其中六個課題與虛擬貨幣相關,四個直接涉及虛擬貨幣司法處置。這表明涉案虛擬貨幣司法處置已成爲最高檢的重點關注領域。根據最高檢的公告,2025年共立項234個檢察應用理論研究課題,其中110個獲得資助,124個爲自籌經費。上述六個虛擬貨幣相關課題均屬於獲得資助的範疇。從最高法去年將涉案虛擬貨幣司法處置列爲研究課題,到最高檢近期的跟進,充分說明了虛擬貨幣司法處置的重要性日益凸顯。然而,實務中存在一個微妙現象:目前國內尚無法院或檢察院直接進行涉案虛擬貨幣的處置,而是由公安機關作爲委托方進行實際處置。這種現狀的形成有兩方面原因:實務角度:虛擬貨幣的特殊性使得法院人員不熟悉處置方法,而公安部門相對更了解。法律依據:1. 刑訴法解釋規定,法院應在一審判決生效後處理隨案移送或自行查封、扣押的涉案財物。2.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對不宜移送的實物,可僅移送清單、照片等證明文件。3. 關於實施刑事訴訟法若幹問題的規定指出,對未移送的涉案財產,法院應在生效裁判後通知查封、扣押機關上繳國庫。總的來說,如果虛擬貨幣一直由公安扣押,即使案件移送,也只需提供書面證據。最終處置時,法院通知公安將處置所得上繳國庫。隨着虛擬貨幣知識普及和司法處置研究深入,檢法兩家對司法處置權的關注度不斷提高。然而,2021年的監管通知禁止境內主體從事虛擬貨幣和法幣的兌換業務,這爲司法處置帶來挑戰。目前主流的處置模式是"境內委托+境外處置"的聯合模式,但也存在其他如境外銀行處置、拍賣處置、虛擬貨幣發行方回收等模式。關鍵是確保境外處置變現業務符合當地監管規定,具備合法兌換資質。未來,隨着最高檢和最高法對司法處置的持續研究,涉案虛擬貨幣司法處置業務可能會在實務和法律指導層面出現新的變化,甚至可能產生新的處置路徑。
最高檢重視虛擬貨幣司法處置 多課題獲資助
虛擬貨幣司法處置引發最高檢關注
涉案虛擬貨幣的司法處置正日益受到重視。司法機構和地方財政部門希望將扣押的虛擬貨幣變現,以結案並增加財政收入;處置公司則尋求從中獲取利潤。近期,中國人民大學還針對這一主題舉辦了專門的高級研修班。
2024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將"涉案虛擬貨幣處置問題研究"列爲重點資助課題。時隔近一年,最高人民檢察院(簡稱"最高檢")在其官方渠道發布了2025年度檢察應用理論研究課題立項公告,其中六個課題與虛擬貨幣相關,四個直接涉及虛擬貨幣司法處置。這表明涉案虛擬貨幣司法處置已成爲最高檢的重點關注領域。
根據最高檢的公告,2025年共立項234個檢察應用理論研究課題,其中110個獲得資助,124個爲自籌經費。上述六個虛擬貨幣相關課題均屬於獲得資助的範疇。
從最高法去年將涉案虛擬貨幣司法處置列爲研究課題,到最高檢近期的跟進,充分說明了虛擬貨幣司法處置的重要性日益凸顯。然而,實務中存在一個微妙現象:目前國內尚無法院或檢察院直接進行涉案虛擬貨幣的處置,而是由公安機關作爲委托方進行實際處置。
這種現狀的形成有兩方面原因:
實務角度:虛擬貨幣的特殊性使得法院人員不熟悉處置方法,而公安部門相對更了解。
法律依據:
總的來說,如果虛擬貨幣一直由公安扣押,即使案件移送,也只需提供書面證據。最終處置時,法院通知公安將處置所得上繳國庫。
隨着虛擬貨幣知識普及和司法處置研究深入,檢法兩家對司法處置權的關注度不斷提高。然而,2021年的監管通知禁止境內主體從事虛擬貨幣和法幣的兌換業務,這爲司法處置帶來挑戰。
目前主流的處置模式是"境內委托+境外處置"的聯合模式,但也存在其他如境外銀行處置、拍賣處置、虛擬貨幣發行方回收等模式。關鍵是確保境外處置變現業務符合當地監管規定,具備合法兌換資質。
未來,隨着最高檢和最高法對司法處置的持續研究,涉案虛擬貨幣司法處置業務可能會在實務和法律指導層面出現新的變化,甚至可能產生新的處置路徑。